FAQ 問與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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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訂車須知
● 超過預訂取車時間一小時,且未事先通知者,視同取消訂車,本公司得以轉租他人。
● 預訂金退款條件:
(一)於預訂取車日前1-3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退還預訂金之0%。
(二)於預訂取車日前4-6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退還預訂金之50%。
(三)於預訂取車日前 7 日內取消(不含取車當日)退還預訂金之100%。
● 春節或五日以上連續假期為50%,餘額於取車時付清,如使用網路訂車,請於二日內匯款,否則不予以保留。
● 如預訂車輛遇不可抗拒因素無法出車時( 僅提供天災、颱風、高鐵停駛等狀況 ),本公司得以用同等車輛替代或退回100%預訂金。
● 平、假日定義:
星期日18:00起至星期五12:00以平日租用定義。
星期五12:00起至星期日18:00以假日租用定義。
如遇連續假日,則以連續假日前一日12:00起以假日租用定義。 -
2.保險須知
保險專區:長租契約
● 車體損失險:車輛如有發生碰撞、擦撞所致之損傷,需自負維修部分最高負擔10000元。
※自負額不包含營業損失。
● 第三責任險:財損50萬元,體傷事故總額600萬元
● 乘 客 險:每一個人傷害300萬元
● 駕駛人傷害:每一個人300萬元
● 汽車強制險:傷害醫療費用給付最高20萬元。
失能給付最高200萬元。
死亡定額給付200萬元。
注意事項:
1.保險加價費用以承租日個數計算。
2.本保險不包含不明原因車損、酗酒駕駛、不良駕駛、道路飆速、租賃契約書註明違約之行為等等。
3.本保險內不包含定型化契約之折舊費及車輛修理期間之營業損失。
4.本保險提供20公里免費拖吊服務,其超出20公里之範圍或特殊拖吊之加收金額需自行負擔。
5.當發生事故時須報警及保險人員現場處理及報案事故三聯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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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還車須知
● 承租人行駛一般道路、高速公路、快速道路,違規超速60公里以上,經監理站單位、警務單位舉發通知日起,[吊扣牌照]期間營業損失(租金、車輛維護、寄停費等等)全由承租人負擔。
● 日租為24小時制,如承租方未於預訂時間內還車,半小時內不計,每逾時一小時以日租金十分之一計費,逾六小時以上(含)以一日計費。
● 車輛一日限行駛400公里,視狀況每超過一公里加收新台幣3元。承租三日(含)以上不限制里程數。
● 車輛發生擦撞、毀損、失竊或任何狀況,承租人應立即報案並通知本公司處理相關事宜,切勿私下和解或處理,承租人如未經本公司 許可擅自於坊間修護,本公司得請求以原廠估價,並以原廠估價重新修復,車輛修理期間之營業損失及折舊費,應由承租人自行負擔 。
● 車室內請保持清潔並全面禁煙;寵物須裝在寵物專用箱內始得載送。還車時若車內髒亂、污漬、煙味、口香糖、嘔吐物、及寵物便溺 等違反規定事項者,承租人需負擔800元以上之清潔除臭費。車室內有燙傷、刮痕、設備缺損…等情形者,承租人須照價賠償。
● 還車時油量若少於出車時油量,應負責補足。
● 承租人須於預訂時間內歸還車輛,如提前歸還無退費服務。
● 請小心於還車時遺忘物品,本公司不負保管之責。 -
4.取車須知
● 租賃汽車及隨車配備,實際里程數,還車里程,油表用量,還車日期時間表。
● 無須押證件、押金、押物( 限信用卡消費客戶,現金消費客戶需視駕照持有期限與道路違規記點評估 )。
● 於公司營業時間(09:00~21:30)內取、還車。
● 承租時請出示身分證、台灣駕照 ( 國際駕照 ) 以供複印做為監理站資料存查。
● 簽訂消基會制式頒訂定型化契約一份,保障雙方權利。
● 租賃期間遇車輛機件故障,非人為或外力因素導致損壞,本公司將全權負責,並視情況斟酌補退費用。
● 交車時,相互確認車輛損傷紀錄,或可使用相機記錄(自備或是本公司提供皆可)。
● 租賃不包含燃油,請承租方自備(乙方還車時,需以出車時給付的油量基準計算,剩餘之燃料不另退還)並遵照本公司提醒之標準用油,並於合法加油站補充。承租方如違反本條約定導致車輛故障者,應負擔損害賠償責任。
● 車輛一日限行駛400公里,視狀況每超過一公里加收新台幣3元。
● 可使用信用卡( 無須負擔手續費 )及現金消費。